記得上上星期,碧雕回台南,突然打電話找我一起出去~
我們去哪裡?她約我去樹林街的一間"puca慢食酒館"上網
(大白天的沒喝酒啦,只喝了水果茶)
我提著小白去找她,我到沒多久,那個原本在的人就離開了(另外有祕密情人的祕密情人:P)
一邊各自上網,一邊有一搭沒一搭的聊著...
突然碧雕問起我"你有沒有劉XX的無名?"
我還
信誓旦旦地說:"我怎麼可能會有他的無名?我每次都是從你那邊連過去!而且我也只去過一兩次"
說著說著,我好似要證明自己清白一般的登入無名....
薑薑薑薑~~~~
我竟在我的好友列表中看到劉同學的帳號XD
呵~連我自己都忘記我把他的帳號放進好友列表呢!
你說,一個人要完全忘記一個人要多久的時間?
我想對我而言,大概是十年那麼久!
(我真的快忘了這個人的存在XD)
為什麼你好像是要解釋什麼般的寫這篇網誌??(逃)
回覆刪除有一個成語叫做「欲蓋彌彰」...^^"
回覆刪除因為怕你誤會~
回覆刪除要讓你知道,始終我愛的人都是你啊~~~
你知道我的!